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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工作职责


1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全面工作,包括贯彻落实和传达上级指示和命令精神, 公安队伍建设,基层基础工作,

 执法培训、监督检查工作和森林防火等方面工作。

2、负责查处辖区内涉林刑事、治安案件;负责查处法律法规和林业主管部门授权委托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;负责查

处破坏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和森林火灾案件;查处上级公安机关交办、督办的其它案件。

3、负责查处下级森林公安机关辖区内重大、疑难案件和下级不易查处的涉林案件;查处群众上访和上级交办的下级

辖区涉林案件。

4、维护林区稳定,保障林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,为林业企事业单位服务。接待群众来信来访,负责林农矛盾、干群

矛盾、林区农民之间矛盾的调解工作。

5、法律法规赋予人民警察的其它工作,公安、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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